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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筹-普佑翼生患者救助项目 项目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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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为了帮助肿瘤患者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因疾病产生的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最大可能延长患者生命,从而帮助到更多的中国肿瘤患者,上海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发起医药筹-普佑翼生患者救助项目,由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提供定向募捐支持,该项目已入驻医药筹平台。
该项目救助药品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由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无偿提供。
 
项目救助范围
在中国大陆经项目医生评估使用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可持续获益的经治患者,知晓并同意遵守项目相关规定且自愿按照程序申请。
 
项目时间
2022年11月6日至救助药品发放完毕
 
项目方案
自患者遵医嘱首次接受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治疗,可按照顺序进行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救助药品的申请:
第一阶段:遵医嘱,患者已连续使用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3个治疗周期后,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将遵医嘱为其提供2个周期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救助药品,累计救助不超过最近2周期使用剂量总支数;再次连续使用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3个治疗周期后,审核通过将遵医嘱为其提供2个周期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救助药品,累计救助不超过最近2周期使用剂量总支数。
第二阶段:当患者在第一阶段申请完毕后遵医嘱除救助药品外再连续使用累计达3个治疗周期的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在本项目开展期间,项目办可继续为其救助直至疾病进展或项目医生判断患者不合适继续用药(但该阶段累计为患者提供的救助药品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不超过21个周期的用量。)
 
注:患者具体使用剂量应遵循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说明书或医生推荐剂量。
 
 
 
项目救助流程:
 
一、第一阶段
首轮(第1-2阶段)申请所需材料:
1.患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线上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3.遵医嘱患者连续使用3个周期普佑恒®发票(仅第1申请阶段)
4.疾病诊断证明(仅第1申请阶段)
5.医院处方(距离申请日期前1个月内)
6.影像学报告单(距申请日期近3个月内,仅第1申请阶段)
7.上一阶段救助药品的输注证明或空药盒照片(仅第2申请阶段)
 
 
次轮(第3-4阶段)申请所需材料:
1.遵医嘱患者连续使用3个周期普佑恒®发票(仅第3申请阶段)
2.医院处方(距申请日期前1个月内)
3.影像学报告单(距申请日期近3个月内,仅第3申请阶段)
4.上一阶段救助药品的输注证明或空药盒照片
 
二、第二阶段
后续(第5-25阶段)申请所需材料:
1.遵医嘱患者连续使用3个周期普佑恒®发票(仅第5申请阶段)
2.医学处方(距离申请日期前1个月内)
3.影像学报告单(仅第5、9、13、17、21、25申请阶段)
4.上一阶段救助药品的输注证明或空药盒照片
 
注:审核通过后,患者每领取1个周期的救助药品。
 
在项目结束之前,项目办会提前一个月告知患者结束新患者申领时间,同时救助中患者不受项目结束影响,将按照项目公示的救助方案申领救助药品。
 
终止求助条件:
1.因疾病进展或经医生确认患者不再符合此药品治疗指征或不适合继续使用此药品治疗。
2.患者未按照项目规范或要求或拒绝进行医学评估及随访。
3.患者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或者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收监服刑。
4.患者以盈利为目的,将救助药品非法倒卖、销售他人、有偿转让,或者无偿赠与、与他人交换。
5.患者与其授权代领人伪造、篡改、捏造申请资料或者隐瞒申报,提供不实虚假资料。
6.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因素造成救助药品短缺。
7.患者自愿放弃救助资格。
8.患者法定监护人书面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救助药品。
9.患者直系亲属书面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救助药品,项目办与患者本人确认属实的。
10.患者本人、直系亲属(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其利害关系人严重干扰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
11.患者为了获得项目救助,向项目相关人员行贿。
12.项目到期终止。
13.项目救助药品发放完毕。
14.入组患者因自身原因长期未领取救助药品(自最近一次领药时间之后2个月(60天)以上),则视为自动出组。
 
项目监察
医药筹-普佑翼生患者救助项目,项目办将对求助申请的患者进行定期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如拒绝核查、发现与事实不符或欺瞒现象,项目办有权终止其求助资格。
 
 
法律声明
1.本项目为患者自愿求助参加,不收取患者任何费用,患者有权随时退出本项目。患者选择加入或退出本项目的权利被充分尊重,任何人从未以任何现金或其他不当利益方式促使、激励患者参加项目。
2.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由项目人员和其他参与方使用或提供给患者的任何材料、披露的信息不包含任何产品推广和处方推荐的意图。
3.本项目不影响医生的诊治及处方行为,由医生根据患者疾病情况和诊疗规范进行治疗。
4.本项目申请及领取药品过程中将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个人影像及医学材料(“患者信息和材料”),患者信息和材料由项目保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患者信息和材料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保密,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和第三方审计;除接受监管部门审查监督外,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
5.本项目为患者自愿申请求助,可能产生的所有用药不良事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项目不承担责任和义务。涉及到用药不良反应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前提下,相关患者信息和材料会被披露给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及药品不良事件监督部门,其可能会就此进行跟进和随访,将该患者信息和材料录入到药品不良事件数据库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规部门。
6.本项目提供救助药品为生物制剂,需在2-8℃温度下的冷藏链中保存,领取救助药品后未按要求保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患者负责。
7.本项目救助药品严禁转让、赠予他人或在市场销售,一经发现,项目有权立即终止患者求助资格并要求返还已获取救助药品对应的全部市场金额,此外,如项目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遭受损失的,由患者负责赔偿。
8.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以项目平台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不为误信其他渠道信息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9.本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所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热线:
400-009-5761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患者身份证号自动匹配
微信公众号:
医药筹微信平台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医药筹-普佑翼生患者救助项目办公室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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